入学选择范围:①对口公办幼儿园;②全市及全区招生的公办及民办幼儿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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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学前教育阶段,由各区县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的原则,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,制定并公布本区县适龄随迁幼儿入园具体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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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公办幼儿园,区县教育部门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,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学额情况,依据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(目前为达到120分)、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,统筹安排随迁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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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沪人员也可选择让其随迁幼儿进入民办学前教育机构。